在中国房地产危机背景下释放流动性
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债务危机持续发酵,致使股市损失数十亿美元。中国第二大房地产开发商恒大地产的问题规模之大,已导致其股价在过去12个月内下跌90%,极大削弱了大众对房企的信心,以致房地产销售放缓,主要融资渠道被切断。房地产市场萎靡甚至引发美联储警告,称中国楼市动荡可能波及美国经济。[1]
由于没有现金可供支付债务利息,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面临违约风险。
监管机构正努力防止恒大问题演变成系统性危机,但如此大规模的重组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完成。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传奇在提醒人们警惕过度杠杆的风险。当资金流动性枯竭后,如果资产不能轻易地货币化或获得融资,即使是最有价值的资产也会大打折扣。
在个人层面上,就波动性资产(比如中国房企的股票)大举借入保证金的投资者可能会在资产价值跌破某个触发点后,被要求追加抵押品。
保证金风险
如果私人银行调整融资政策,客户也可能需要面对追加保证金通知。许多财富管理经理不再接受高风险开发商的股票和债券作为保证金融资的抵押品。
对于长期投资者来说,追加保证金通知可能会让暂时的压力演变为永久性的问题,迫使他们以低价进行资产清算。
易峯为认证投资者、成熟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以及对于执行证券融资交易具备充分知识和经验的其他合格投资者提供可行的替代解决方案。对于这类投资者来说,与易峯签订的出售和回购协议可以让股东释放其投资组合中的流动性,同时保有投资组合的上行潜力。易峯对所有交易均采用长期策略,一直以来,易峯都会在约定的融资期结束后向股东返还全数股票。
易峯发放的融资让这些投资者能够有效地设定投资价值的底线,同时以极具吸引力的条件筹集到用途灵活的资金。即使在不乐观的情况下,即融资人无力偿还易峯的无追索权融资,质押的股票将归于易峯。
市场动荡不安,此时,我们的私人所有制和长期投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得益于此,易峯能够提供比私人银行及需要每季度向股东报告的其他传统借贷机构更具竞争力的利率和融资比率。
[1] 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publications/files/financial-stability-report-20211108.pdf
免责声明
过去的业绩表现并不保证未来回报,个人回报将不受保证或担保。
本文件仅供认证投资者、成熟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符合法律或其他方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使用,不适用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士,也不应由其使用。本文件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是一般性的,并不针对任何具体的目标或财务需求。本文件中表达的观点和意见由第三方编写,未必反映EquitiesFirst的观点和意见。EquitiesFirst未独立审查或核实本文件提供的信息,且未声明其是准确或完整的。本文件中的意见和信息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所提供的内容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投资或任何金融产品的要约或购买的要约招揽(“要约”)。任何该等要约只能通过列明其实质性条款和条件的相关要约或其他文件作出。本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First Holdings, LLC或其子公司(统称为“EquitiesFirst”,于中国內地市场则为“易峯”)购买或出售任何投资产品的建议、招揽、邀请、诱导、促销或要约。本文件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释为投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应解释为EquitiesFirst的建议、参考或背书。在就财务产品作出投资决策前,您应寻求独立的财务意见。
本文件包含EquitiesFirst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标志以及其他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EquitiesFirst保留本文件中包含的对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接收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分发、出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特别是不得向分发行为可能导致违反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的任何国家/地区的人士分发本文件。
EquitiesFirst不就本文件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并明确否认法律规定的任何默示保证。您承认EquitiesFirst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偶发性或惩罚性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机会损失,即使EquitiesFirst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EquitiesFirst做出以下可能适用于所述司法管辖区的进一步声明:
澳大利亚: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Australia) Pty Ltd(ACN:142 644 399)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AFSL编号:387079)。保留所有权利。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仅适用于身处澳大利亚,且按《2001年公司法》第761G节的定义归类为批发客户的人士。向该标准以外的人士分发信息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获得信息的人士应寻求咨询意见并遵守任何此种限制。
本文件包含的材料仅供参考,且不得解释为购买或销售金融产品的要约、招揽或建议。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并非个人财务产品建议。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在采纳任何信息之前,您需要根据您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的适当性和相关财务产品的性质。在就财务产品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您应征求独立的财务建议并阅读相关披露声明或其他要约文件。
迪拜: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td(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代表处)(地址为Gate Precinct Building 4, 6th Floor, Office 7,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商业许可证编号为CL7354)作为一家代表处接受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监管(DFSA公司参考编号:F008752)。保留所有权利。
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从被视为建议的角度而言,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也未考虑金融产品是否适合您。
本文件包含的材料仅仅是为了提供信息,不得被解释为财务建议,包括购买或销售金融产品的要约、招揽性信息或建议。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属于一般性信息,本文件中的任何建议仅为一般性建议,在编写时未考虑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也未考虑金融产品是否适合您。在采纳任何信息之前,您需要根据您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要考虑所提供的信息的适当性和相关金融产品的性质。如果您不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咨询获授权的财务顾问。
本文件与某一金融产品有关,该金融产品不受DFSA任何形式的监管,也无需获得DFSA任何形式的批准。DFSA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本金融产品有关的任何文件。因此,DFSA未批准本文件或任何其他相关的文件,也未采取任何举措来核实本文件所载的信息,并且对其概不负责。
中国香港: 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根据《放债人条例》持有牌照(放债人许可证编号1681/2023),并根据《证券与期货条例》(“SFO”)(CE编号:BFJ407)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第一类牌照)。本文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查。本文件不作为出售证券的要约或购买任何由Equities First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管理或提供的产品的招揽。本文件仅供SFO规定之专业投资者参考。本文件不针对此类要约或邀请将构成违法或禁止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韩国: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充分具备证券融资交易知识和经验的资深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其他合格投资者。不适用于也不应由不符合标准的人士使用。
英国: Equities First (London) Limited在英国获得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授权,并接受其监管。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并提供给《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金融促进)2005年法令(FPO)中第四部分第19 (5)条(投资专业人士)和第49 (2)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团体等)所述的相关人士。与本文所述相关联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适用于且仅与该类人士有关。不具备投资事宜专业经验或非FPO第49条适用人士,不得依赖本文件。本文件仅适用于符合《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规定的专业投资者。